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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北路(仙林大道至捷运大道)建设工程

   日期:2022-05-11    
核心提示:编号: BXL210019-03SG(重新公告)1.招标条件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孟北路(仙林大道至捷运
编号: BXL210019-03S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孟北路(仙林大道至捷运大道)建设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紫核委复[2021]4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6981.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K0+380-K1+240段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地点: 西岗街道范围内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2.5结构类型: 其他
2.6工期要求: 73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44500.00万元
2.8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标段建设内容道路起点位于K0+380,终点位于K1+240,主要为道路工程(宽4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排水工程、隧道工程(左、右洞长均为421米、完成面断面面积约140.93平方米)、隧道覆绿工程、交通工程等,为市政公用综合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工程规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2年5月11日11时36分到 2022年5月16日11时36分 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5-23 09:30:00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5.3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含)以来,完成过含单洞长度在330米及以上的穿山类隧道施工业绩;或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67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穿山类隧道工程)或公路工程(须含穿山类隧道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长度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隧道业绩特征指标的,还须提供可体现隧道业绩特征指标的设计图纸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关键页原件扫描件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可自行将设计图纸关键页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以兼得。)

(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nbsp&nbsp&nbsp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nbsp&nbsp&nbsp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nbsp&nbsp&nbsp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nbsp&nbsp&nbsp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nbsp&nbsp&nbsp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nbsp&nbsp&nbsp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nbsp&nbsp&nbsp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nbsp&nbsp&nbsp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nbsp&nbsp&nbsp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nbsp&nbsp&nbsp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nbsp&nbsp&nbsp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nbsp&nbsp&nbsp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nbsp&nbsp&nbsp施工组织设计15分。

8、业绩分

&nbsp&nbsp&nbsp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nbsp&nbsp&nbsp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5月11日11时36分到 2022年5月16日11时36分 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6、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1年4月-2022年3月)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9、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3、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13.1财务状况(20分)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得20分;50亿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0亿元得10分;其余不得分,满分20分。(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企业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提供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8.13.2类似工程(40分)

(1)企业类似工程(30分)

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含)以来,完成过含单洞长度在330米及以上的穿山类隧道施工业绩;或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67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穿山类隧道工程)或公路工程(须含穿山类隧道工程)的施工业绩,有一个得15分,满分3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长度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隧道业绩特征指标的,还须提供可体现隧道业绩特征指标的设计图纸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关键页原件扫描件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可自行将设计图纸关键页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以兼得,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标办法中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兼得。)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10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01月01日(含)以来,完成过含单洞长度在330米及以上的穿山类隧道施工业绩;或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67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穿山类隧道工程)或公路工程(须含穿山类隧道工程)的施工业绩,有一个得10分,满分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长度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隧道业绩特征指标的,还须提供可体现隧道业绩特征指标的设计图纸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关键页原件扫描件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可自行将设计图纸关键页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以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标办法中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兼得。)

8.13.3信誉(17分)

企业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AAA的得17分,AA的得12分,A的得7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资信等级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3.4工程奖项(20分)

企业提供的“国优”奖项中,具有含穿山类隧道工程“国优”奖项的得15分/个,具有市政工程“国优”奖项的得5分/个,满分20分。

(限评2个,如投标人提供超过两个获奖项目的,以得分最高的两个获奖项目计取,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国优有效期为3年,奖项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工程奖项须提供获奖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四者缺一不可。“国优”工程包括:鲁班奖、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土木工程学会与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设立的“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如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隧道业绩特征指标的,还须提供可体现隧道业绩特征指标的设计图纸关键页原件扫描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关键页原件扫描件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可自行将设计图纸关键页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获奖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3分)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4、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资格预审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9名(含并列)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资格预审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得分较高者排名在前;如“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得分也相同时,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金额高者排名在前;如“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也相同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排名前9名(含并列)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

8.15、资格预审人员到场要求:本次资格预审无人员到场要求。

8.16、投标人投标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时所报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8.1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8、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18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301-305室(江宁开发区)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李杨 联系人:李杨春
电话:025-85899731 电话:15105149905
传真:无 传真:025-52128578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287742284@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行南京大市口支行
账号: 账号:514458192045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5850942
chinabidd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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