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赫章县垃圾桶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赫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09日 12: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4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5月0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燕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5756480 | ||
采购单位 | 赫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赫章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585718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5栋1单元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8575648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93ZC2022A1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赫章县垃圾桶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5、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 5、地点:赫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毕节市赫章县狮山路)。 |
2 |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 6、付款方式:货物全部到达赫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毕节市赫章县狮山路),经验收合格(须随货物提供检验报告),数量无误并按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结算。 |
3 |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须知 3.1.9 投标报价 | (4)结算方式:成交供应商按本项目采购要求,将货物供应到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处,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投标单价据实结算; | (4)结算方式:货物全部到达赫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毕节市赫章县狮山路),经验收合格(须随货物提供检验报告),数量无误并按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结算。 |
4 |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须知 3.5.3.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内容 (4)其他文件 | A.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020〕46 号要求,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具备); | A.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020〕46号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具备); |
5 | 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原则、方法和纪律 | 4.2.2 按各供应商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前 3 名分别为本次招标的第 1、2、3 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后,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当第 1 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第 2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至第 3 中标候选人。当两家及其以上供应商的综合分相等时,以报价分高者排名在先。当两家及其以上供应商的综合分、报价分、技术与商务分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排名先后。对招标文件未作实性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处理。 | 4.2.2按各供应商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前 3 名分别为本次招标的第 1、2、3 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后,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当第 1 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第 2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至第 3 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未作实性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处理。 |
6 | 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开标程序及评标 | 5.1 开标前 1 小时内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 5.1 开标前从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组成评标委员会。 |
7 | 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开标程序及评标 | 5.6.1 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技术与商务投标书》所载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 5.6.1 资格性审查:采购人代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技术与商务投标书》所载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
8 | 原招标文件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8.1 中标人(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30 日内与招标人(甲方)签订采购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优于《招标文件》的承诺条件。 | 8.1 中标人(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0日内与招标人(甲方)签订采购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优于《招标文件》的承诺条件。 |
9 | 原招标文件 第九章 附件 | 附件 5:适用于货物(指定格式) | 附件5:适用于货物 (指定格式)(供应商必须按声明函格式将所有产品具体情况进行声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
10 | 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5月07日10时00分。 | 2022年05月30日10时00分。 |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本公司将根据本更正公告内容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设置做对应修改,请各供应商于2022年05月10日09时00分后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赫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赫章县
联系方式:13658571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5栋1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138857564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燕琴
电 话:13885756480
附件信息:
垃圾桶更正公告202205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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