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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公开招标

   日期:2022-05-08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品目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单位税务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乐清市公告时间2022年05月08日 14: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5月09日至2022年05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2单元705室(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预算金额¥20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77-61886088
采购单位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先生0577-61886088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2单元7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文俊15967760029
附件:
附件1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公开招标公告.docx
附件2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电子招标)(定稿).doc

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YQ-2022-72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

预算金额:20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9日 至2022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2单元705室(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55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0577-6188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2单元705室            

联系方式:张文俊15967760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0577-61886088

 

cc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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