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湛高速潮阳段生态修复景观提升项目(项目编号:PZH022D046)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湛高速潮阳段生态修复景观提升项目(项目编号:PZH022D04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2D046
二、项目名称:汕湛高速潮阳段生态修复景观提升项目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37,5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有苗种价格、肥料、施工设备、劳务、栽植、养护、抚育管理及运输、税费等一切费用,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采购内容:
内容规格数量(株)
苗木木棉大袋苗,胸径8cm以上,苗高3.5米以上。50
火焰树40
凤凰木大袋苗,胸径5-6cm,苗高3.0m以上。40
宫粉羊蹄甲600
黄花风铃木100
簕杜鹃大袋苗,苗高60cm以上,冠幅50cm以上。100
多花红千层大袋苗,苗高1.5m以上,冠幅50cm以上。30
挖穴常规规格60cm*60cm*50cm,5月底前完成备耕。960
客土园土或种植土每穴客土0.03立方米。960
基肥复合肥每穴施土杂肥5kg,复合肥0.5kg960
栽植大袋苗包山上运苗,骡子驮,5月中旬完成栽植。960
支护大苗80cm长杉木条,三足鼎立状。860
浇水管护大苗管养1年(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视天气状况,每周浇水1次;抚育追肥1次,管护期结束保存率达到85%以上。960
完成时间:实施时间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其中,2022年5月底前完成备耕(挖种植穴、回土与施基肥),6月底前完成种植并验收;此后一年至2023年6月为管护期。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响应供应商须具备造林绿化施工单位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证书;
③响应供应商须有足够符合该项目设计要求的品种和规格质量的苗木,并须持有《苗木检疫合格证书(产地检疫合格证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④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⑤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⑥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5月5日起至2022年5月11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九、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2年5月18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磋商时间:2022年5月18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三、磋商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四、公告期限: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9日(3个工作日)。
十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与石珠路交叉口西南50米
采购人联系人:丁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3604884
采购人传真:0754-8360488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