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十四师昆玉市防洪工程(一期)(BTJY14SLGK2022014)已经由第十四师水利局以师水发﹝2022﹞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四师昆玉市防洪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十四师水利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1240.1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55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四师昆玉市
3.工程规模:1、主要建设内容:7#沟治理堤防工程总长度29.10km。其中左岸长8.93km,右岸长20.17km。新建建筑物10座,其中新建谷坊9座,新建交通桥1座。 2、规模:7#沟治理堤防工程为小(1)型Ⅳ等工程。工业园区段、城区段堤防工程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28.7m3/s;灌区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防流量为41.4m3/s。工业园区段、城区段堤防级别为3级,主要建筑物为3级;灌区段堤防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为级别5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疆外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5月01日 00:00:00至2022年05月11日 23:59:59
2.领取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交易信息平台或兵团各师局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3日 13: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电子文件按系统要求上传现场解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3日 13:3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昆玉市滨河路与学府路交汇处创业孵化基地 4 楼)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297145786@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2、本项目采用网上评标。(注: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十四师水利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