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华亭公司2×145MW机组
1.2
2.2 服务期限:1095天
2.3 服务
3.1.1 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响应人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
3.1.2 财务要求: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响应人具有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以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为准)。
3.1.4 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响应人未被列入中电建电力投资集团 及 禁用承包商名单;响应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异常记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 其他要求: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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