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3024276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巴其北煤炭矿区水资源论证报告服务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项目简介:巴其北矿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东北部170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胡硕苏木,距西乌珠穆沁旗政府所在地距离约60km。该矿区煤炭资源丰富,外部建设条件较好,市场前景广阔,具备良好的开发条件。
2024年2月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等八部委下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4〕22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推行源头控制。矿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应明确区域所需保护的含水层,充分论证煤炭开发对地下水的影响程度,合理规划开采区域。可能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制定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方案。新建煤矿在设计时应根据开采条件因地制宜选择水资源保护措施。在产和待产煤矿应严格落实矿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不得擅自开采可能对地下水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区域。针对经批准的可开采区域,建设单位应根据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科学制定可行的水资源保护和矿井水综合利用方案,优化井田开采接续布局,合理选择保水开采工艺,最大程度减轻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扰动影响,促进减小矿井涌水量,有效保护地下水。推动煤炭和矿井水双资源型矿井建设、协调开采和生态环境保护。”
中煤内蒙古能源 根据巴其北煤田因矿区规划修编及矿区开发的需要,需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
招标范围: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巴其北煤炭矿区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2)负责报告的评审,协助甲方完成报告批复相关工作。
(3)协助甲方完成取水许可批复相关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4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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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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