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3006-240047
一、竞标条件
受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照明灯具(含直流照明系统)一批,采购计划材料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工程,东起于小什字站西至18号线工程(富华路-跳磴南)富华路站(不含),途经湖广会馆、凯旋路、十八梯、七星岗、菜园坝铁路枢纽、黄沙溪、时代天街等地。线路全长10.61km,设计时速为100km/h,共设站8座(小什字站、凯旋路站、十八梯站、七星岗站、重庆站、菜袁路站、黄沙溪站、大坪西站,均为地下车站)。设换乘车站3座,小什字站与1、6号线换乘,七星岗站与1、10号线换乘,重庆站与26、27号线换乘。线路沿用18号线工程(富华路-跳磴南)技术标准,初、近、远期采用As车6、6、7辆编组,设计时速为100km/h。本工程不新建主变电所,利用18号线工程(富华路-跳磴南)原有主变电所提供电源。控制中心接入18号线工程(富华路-跳磴南)大竹林控制中心。在18号线工程(富华路-跳磴南)金鳌寺车辆段增容停车列检28列位,周月检4列位。
2、竞标范围
本次竞标范围为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站后9标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照明灯具现场供货,包含但不限于照明灯具设计配合费、原材料、生产及加工、包装、装车费、设计联络费、供货协调费、软件费用、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运杂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过江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安装督导、技术服务、调试费(测量费、人工费、机械费、吊装费等)等伴随服务费、甲方驻厂监造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甲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包括设计联络中增加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
本次照明灯具采购总数量共23582.00 套,具体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
1 | 照明灯具 | 详见采购清单 | 套 | 23582.00 | 详见招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 |
合计 | 23582.00 | |||||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业主主合同招标设计数量,具体以施工图纸实际工程需求计划为准,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请响应人仔细阅读技术规格书,确保投标有效性,请响应人仔细阅读技术规格书,确保投标有效性。
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范围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工程项目范围内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以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分次供货,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甲方提供的材料需求计划(通知)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合格要求,详见附件《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站后9标照明灯具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7、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竞标价法,评审说明:通过符合资格评审、商务、技术评审方式评审。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竞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国内工程项目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供货纠纷。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引起投诉(须出具承诺书)。
2、竞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所有产品(包括光源、电器)均需满足有关灯具制造标准及相关国际标准,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09001、IS014001产品质量认证;应通过级质量检验部门检测,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并通过 3C认证(非强制认证产品应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灯具、光源及附件均采用阻燃(不低于Ⅵ级)或不燃材料并提供报告;驱动电源采用恒流驱动,电源具有短路、过压保护功能,具有优良的电磁兼容性,通过CCC认证;驱动电源采用恒流驱动,电源具有短路、过压保护功能,具有优良的电磁兼容性,通过CCC认证;LED芯片推荐选用欧司朗(OSRAM)、飞利浦、松下或与之相当的品牌的原厂封装进口芯片,投标时提供交芯片厂家授权,产品交付时提供原产地批次及生产证明;应急照明灯具及出口标志灯(含非标)应符合消防安全认证,满足现行消防 验收规范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及相关标准,通过 CCCF 认证;
4、竞标响应人在满足2020~2023年内,年平均销售额在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明材料同业绩证明),应具有近五年(2018年至2023年)城市轨道交通、铁路、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照明灯具供货业绩3个(必须为投标品牌对应业绩),合同业绩金额均在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包含首页、清单页、盖章页、合同总价)及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业主方、运营单位或施工使用单位出具的能体现供货完成或项目已完工运营情况的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竞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连续盈利,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连续盈利(2020年-2022年)。
6、竞标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7、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未处于重庆市、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 、投标禁入期间,未被列入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10、本次招标对竞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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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