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总院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工作,邀请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前来投标。
开标日期:2024年8月1日
招标编号:ZY-HB-2407-055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黄河上游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项目内容:本项目通过梳理分析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和特点以及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定位要求,论证分析黄河上游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路径,提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政策,形成保护与发展高质量协调规划,构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总体评价体系,为推进黄河上游水电高质量发展及茨哈峡水电站前期工作提供技术方案。
项目资金来源:招标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进度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和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分析
梳理青海省社会发展现状,深入阐述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位。
(2)黄河上游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分析研究
总结分析层面涉及黄河上游区域和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示精神,明确该区域水电开发保护和发展的定位要求,细化分析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及存在的问题。
(3)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路径分析研究
从全省宏观角度分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提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从全省宏观角度分析生态环境保护路径,研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
(4)黄河上游保护和发展高质量协调规划研究
系统设计黄河上游保护与发展高质量协调规划,推进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分段规划、大型水电工程优化升级、黄河上游水电绿色开发。
(5)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研究
研究提出一套适用于黄河上游独特生态环境特征的生态环境现状评价体系,构建黄河上游保护与发展精细化评价模型,重点评价重大水电工程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法人地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资质要求:拥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如投标单位为高校、研究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不提供上述资质,但高校需拥有水利水电或环境工程一流学科,研究院(所)需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
(3)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下同)承担过政府或者企业委托的类似项目至少2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下同)投标人企业信用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及未被列入 禁用承包商名单;
(5)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需提交经独立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4 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文件购买为线上购买,投标人可于202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将购买标书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发至邮箱4225766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邮件正文请注明开票信息及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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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