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是国能包头煤化工 在已运行多年的世界首套煤制烯烃示范装置基础上实施的升级示范工程,已列入发改委、工信部《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规划重大项目,并获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准。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北与煤制烯烃一期工厂相连。本项目采用粉煤加压气化工艺,经变换、净化、硫磺回收、甲醇合成,制取200万吨/年甲醇中间产品,之后通过甲醇制烯烃、烯烃分离、聚乙烯、聚丙烯工艺加工生产75万吨/年聚烯烃产品。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包括:储配煤及输煤、循环水场、化学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污水回用、事故水池、换热站、全厂火炬、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改扩建)、全厂总变及装置变电所、全厂给排水管网、烯烃罐区、液体汽车装卸栈台、全厂系统外管、全厂供电外线及照明、全厂电信及总图运输等。
2.1.2招标范围为计算机局域网及综合布线系统软件及网络交换机、辅材等硬件设备的供货,运输以及系统集成、安装指导等相关服务。
2.1.3项目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内网络设备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业绩 1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每份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对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内容完整、清晰可辨且须与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index.html)查验结果一致,无法查验或查验结果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信誉要求:/
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集成商或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1)代理商或集成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商的有效授权;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集成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集成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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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chnenergybi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