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20万千瓦光伏复合示范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光伏区、集电线路施工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C04081W-F-2024-07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丰宁满族自治县20万千瓦光伏复合示范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承审批备字(2022)17号2210-130800-89-01-995152批准建设,中标人数: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2.3项目建设工期:计划完成日期:2024年8月30日
2.4招标范围:将本项目建设成为一个功能完整、性能完善、不留任何缺陷的光伏场区,本标段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200MW光伏场区的建筑、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检验、验收、投运、性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达标投产等全过程的工程实施及服务,以及部分设备和材料采购。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其他补充(如有):主要工作项目及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作范围及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不少于2个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3财务能力要求: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供货业绩优良;
3.1.4履约信用要求:承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竞标状态;
3.1.5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1.8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9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0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建筑、机电)证书,具有1个同类型及以上业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任务。
3.1.11项目经理应具备“三类人员”B类安全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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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