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询比价公告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水电基础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施工围堰及导流明渠项目所需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位于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是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湖北省汉江五级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库总库容9.02亿立方米,调节库容0.83亿立方米,电站装机18万千瓦,通航建筑物级别为Ⅲ级。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导流明渠工程、纵向围堰、上下游横向围堰、施工道路及其它施工临时工程、左岸副坝、汉江堤防连接段、左岸连接土坝段(含非常溢洪道)、供水取水口(含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安全监测及消防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等。
2.采购范围:本次询价所涉及的沥青混凝土为本工程沥青路面施工使用材料,包括供方每次按约定时间将标的物运至采购人施工现场,包含沥青混凝土的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沥青混凝土 | AC-20,沥青等级为B级,沥青标号采用70号及以上,弯沉值不大于35 | 1200方 |
(注: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询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摊铺后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结束止(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4月25日),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分次供货;计划完工日期仅供参考,供货终止时间以实际完工日期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沥青材料铺装总厚度应符合下方设计图纸要求,面层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下层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材料型号为AC-20,沥青等级为B级,沥青标号采用70号及以上,弯沉值不大于35。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等现行规范执行。
7.报价要求
7.1报价为含税到站综合单价,结算价格实行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价;含税到站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生产成本、税金(包含但不限于票面税金、资源税)、利润、保险费、运输费、摊铺所需人工及设备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7.2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发票》,采用一票制,因碾盘山围堰项目为简易计税项目,报价人提供税率3%及以下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提供样票)
8.结算及支付方式
8.1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向供方支付货款。
8.2先货后款,施工完毕后再办理结算。每次按90%支付,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六个月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经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四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视采购人结算情况及时支付。
8.3如因采购人工程款未及时到账,造成采购人不能按约定支付货款,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标的物。
2、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发票》,采用一票制,因碾盘山围堰项目为简易计税项目,优先考虑报价人提供税率3%及以下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样票)
四、公开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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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