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005-240011
1、采购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五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五公司河南巩义抽水蓄能电站补充地质勘探项目采购速凝剂,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南巩义后寺河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巩义抽蓄)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下辖的巩义市,距离郑州市直线距离50km,距离巩义市区直线距离7km。工程开发任务为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4×300MV),连续满发小时数6h,设计年发电量15.76亿kW·h,年抽水耗用低谷电量21.01亿kW·h。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进厂交通洞尺寸为8.00m×8.50m(宽×高),通风兼安全洞尺寸为7.50m×7.00m(宽×高)。高压电缆由主变洞下游侧以平洞通往地面开关站,电缆平洞尺寸为4.50m×4.50m(宽×高)。地面开关站布设于下水库进出水口东南侧,距离约660.00m的山坡上,平面布置为矩形,平面尺寸为110.00m×62.00m(长×宽),平台高程410.00m。环绕厂房、主变洞及尾闸室外围设上、中、下三层排水廊道,并有排水孔互为相通形成排水帷幕,排水廊道开挖断面尺寸为3.00m×3.50m(宽×高)。本项目计划工期约12个月。计划2023年08月15日开工,2024年08月14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本次询比价所涉及的速凝剂材料将用于该工程喷护混凝土搅拌使用。
2.2.采购范围: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 量 | 供应区域 | 备注 |
1 | 速凝剂 | 干粉 | 吨 | 45 | 河南省巩义市 | |
2 | 速凝剂 | 液态 | 吨 | 100 | 河南省巩义市 | |
合计 | 145 |
备注: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抽水蓄能电站勘探洞施工结束,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2024年3月至2024年11月)
2.5.交货
2.6.2.速凝剂需满足:掺量为6%-8%、初凝时间不得大于5min、终凝时间不得大于12min、含水率不得大于2%、含碱率不得大于15、流动性14cm-24cm.
2.6.2.质量文件
速凝剂应有完整的厂家检测报告、合格证,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该类文件应具有可追溯性。
2.7结算与付款方式:
2.7.1.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需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2日前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7.2.付款及支付方式
2.7.2.1.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一票制)。
2.7.2.2.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30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8. 质量保证金:投标人所供货物的质保期为6个月。质量保证金按照需方当期应付结算款的5%暂扣,当期货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由需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9.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由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河南巩义抽水蓄能电站补充地质勘探项目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合同签订前,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一次缴清: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履约担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并结算完最后一笔货款一直有效。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
2.9.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及返还方式:a.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b.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材料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的延长。
2.9.2.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a.投标人发生本合同所描述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而致使甲乙双方完全终止合同。
b.投标人不履行实质性合同承诺。
c.履约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投标人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3.0.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投标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价格调整
3.1.本询价涉及的速凝剂价格组成如下:
综合交货单价(A):综合交货单价已包括速凝剂的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3.2.合同执行期间的调价方式
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予调整。
4、计量及验收方式
4.1.计量
速凝剂以吨计量,以实际过磅重量计。
4.2.速凝剂验收
供方按标准要求随货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需方若有质量异议,立即将此批速凝剂原地封存,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到场取样。供需双方共同派人按批取样送省级以上认可的速凝剂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供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需方有权向供方要求索赔损失。若在供方在收到需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书面答复,则认为供方已接受上诉索赔。检验时按以下条款执行:
4.2.1.速凝剂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必须随车提供以下材料交需方验证人员。
4.2.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速凝剂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需方拒收,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2.3.速凝剂的交货数量按双方实际过磅验收数量结算。
4.2.4.每批速凝剂的质量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原件交需方质量部,复印件加盖供方质保章后交需方设备物资部一份。
5、报价人资格条件
5.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上述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须先提供公司相关资质报业主备案审核,许可后方可供应。
5.2.报价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材料的供货业绩,在近2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报价人未被列入 及水电五局级供应商黑名单。
6、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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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