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240015
一、招标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柴油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五工程公司铜梁矿山运营项目部,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五公司负责施工的铜梁区独立工矿区转型升级产城融合PPP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蒲吕镇,B包投资金额23.04亿元,主要施工内容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加工、销售等。总工期20年(其中建安期1年,运行期19年),系统建成后生产建筑骨料约2.58亿t,年产能约1500万t。
2、招标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铜梁矿山运营项目部运行期工程2024年2月至2026年2月所需的0#柴油物资。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吨 | 4600 | |
合计 | 4600 |
说明: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4年2月至2026年2月,具体结束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车用柴油国VI标准(GB 19147-2016)供应合格柴油。
6.2以上标准均以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6.3以上标准均按照最新标准执行。除以上所列举的标准外,投标人所供柴油还必须符合所有适用于及行业规范要求。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应配备合法且资质齐全的现场运输加油罐车(包括临时储存设备),运输加油罐车停放地点须由甲方指定,为甲方施工提供全天候加油服务,同时配备固定的危险品运输车专用驾驶员与押运员各一名,油料运输车必须提供《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运输人员需持有相应的有效操作证件,24小时驻施工场地满足项目现场设备流动加油作业设备用油,为方便管理,运输人员食宿均在项目部营地,费用由项目部承担。投标人配备固定的现场运输加油罐车在加油服务时,不得驶出厂区。
7.2用于本次投标项目的车辆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若因手续不齐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可为生产厂家的全资销售子公司或其市级以上区域销售 。要求生产厂家为中石油、中石化、壳牌,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满足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有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柴油销售资质及在有效期内且满足及企业所在地要求的危化品许可证。必须具有本项目标的物的生产厂(含销售子公司或其市级以上区域销售 )的授权代理书,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柴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投标人应具有柴油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配备的加油罐车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运营许可证,配备人员应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8、投标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履约的能力,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9、投标人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10、投标人未被列入 及水电五局级供应商黑名单。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