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标公告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7-240029
一、竞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尚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尚志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已具备竞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尚志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黑龙江省尚志市境内,下水库位于蚂蚁河支流大亮子河干流上,距下游已建的黑龙宫水库约3km,上水库位于孤山子南沟沟源部位。工程区距离尚志市48km,现有省道(S209)至尚志市;尚志市有301国道、绥满高速(G10)至哈尔滨市和牡丹江市,公路里程约为127km和190km。此外工程区距离最近的县城宾县48km(现有省道((S209)可至),宾县有221国道、哈佳高速(G1011)至哈尔滨市,公路里程约为65km。本电站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20OMW,电站建成后将在黑龙江电网中主要承担调峰、填谷及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功能。电站初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OMW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总装机容量为120OMW,额定发电水头226m。电站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组成。
2、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外加剂 | 抗冲耐磨型 | 4.8 | |
2 | 速凝剂 | 平均掺量5.0% (液态) | 500 | |
平均掺量5.0% (无碱、液态) | 410 | |||
3 | 防裂剂 | 203 |
3、交货时间:2024年4月至工程结束,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
4、交货
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水工混凝土外加剂试验规程》(DL/T5100-2014)规范标准执行及其他相关标准执行。
6、本次采购中,液态速凝剂按5.0%掺量报价,若推荐掺量在实际使用中不能满足砼质量要求,需增加速凝剂掺量,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竞标响应人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予调整。实际使用要求根据施工条件、混凝土原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试验后若掺量与规定掺量存在偏差的,按照试验掺量折算至相应掺量进行结算。
7、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竞标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
8、本采购由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黑龙江尚志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工程项目经理部签订相关采购合同。
9、被列入 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次竞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竞标响应人若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将列入永久黑名单。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应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至今)由、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速凝剂质量检验报告1份。
2、竞标响应人在近3年内(2022年-至今)类似工程的速凝剂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提供的全部有效合同累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