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贵州院大方县大山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主变压器)采购
项目编号:POWERCHINA-0216-23017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院大方县大山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主变压器)采购,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大方县凤山光伏(50MW)、大营山光伏电场(50MW)、双龙风电(50MW)、小青沟(50MW)、大山风电场(60MW)、华中光伏(50MW)、羊场镇农业光伏(100MW)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大山220kV升压站联合送出,所发电力送入毕节电网消纳。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X240MVA+1X150MVA,35kV配置1X50MVar和1X30MVar的动态无功补偿SVG成套装置:新建1回220kV线路至已有的220kV大方变电站220kV母线侧,新建线路长约18km,导线截面为2X240mm2;35kV集电线路16回;220kV大方变扩建1个220kV间隔。
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大方县大山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1×240MVA(主变压器)设备1台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交货时间:按照合同及技术规范书要求供货时间按时供货至施工现场。
4.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
(2)认证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履约能力要求: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4)业绩要求:近三年来(开标日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次公开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5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部分)。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