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7-230286
一、招标条件
受水电基础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水电基础局 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智能远传水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顺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工程主要任务为保障顺昌县各乡镇的生产生活用水,工程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工程及智慧水务工程。通过顺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大水网连通,各乡镇由镇区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范围,村庄集中区域采取统一供水,边远独立村庄进行供水巩固提升,全县供水进行统一化管理,达到同质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智慧水务工程作为顺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配套信息化工程,主要项目包括7个子项工程,包括智慧水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物联网感知建设、管网物探普查、网络传输及云计算资源数据存储、调度中心建设、系统安全及其他费用等内容。本期建设任务主要针对中心城区供水范围内物联网感知建设、网络传输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软件平台。物联网感知建设包括:水厂、泵站监测远程管控(数据接入)5项、供水管网DMA3级分区计量建设(流量监测站30座、压力监测站20座、末梢水质监测站5座)、智能水表户表改造21835个、入村总表45个。网络传输建设包括数据专线传输5条、无线物联网卡传输47项。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在派溪水厂中控室临时部署软件平台运行必要设施设备。软件平台分为生产管理、管网运行、综合管理、对外服务4大类系统,共18余个子系统。
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3月,工期日历总天数暂定为1007天。
2、招标范围:智能远传水表。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智能远传水表 | DN15、1.6MP | 个 | 21835 | 含6年通讯费 |
注: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本次招标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结束止,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本次水表采购选型技术标准依据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而制定,采用的水表须满足以下规范规程规定;如果采用替代标准,需经招标方预先审查并同意,且替代标准应高于本规范规程规定。
《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1部分规范》GB/T778.1
《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2部分安装要求》GB/T778.2
《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3部分试验方法和试验》GB/T778.3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CJ/T188
《电子远传水表》CJ/T224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
《冷水水表计量检定规程》JJG162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CJ266
《非螺纹密封的管螺纹》GB/T7307
凡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6.2其它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7、质量保证期:中标单位对供货产品的质保期为安装验收合格后5年,其中对招标单位的免费服务期为2年,对招标单位的免费服务期满后,须向中电建基础局碧水(顺昌)水务发展 出具3年的免费售后服务承诺书;质保期内由投标人产品本身产生的质量问题投标人需免费更换或维修。
*8、结算和支付要求(此项为重大偏差项,如有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8.1材料价款的结算:根据双方签字的《送货单》,每月1日对上月的货物数量进行核对,双方核对无误,并办理材料结算单双方签字后,乙方开出等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甲方。
8.2支付:支付必须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采购人在货到且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发票金额80%的货款,安装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15%的货款,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付款方式:乙方提供正式合格有效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13%),并持《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付款手续。由甲方财务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半年期)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提现手续费和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一份,且出具每种招标产品厂家出厂的合格证、检验报告一份,合格证检验报告日期为2023年度。
2、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至今的智能远传水表或水表流量仪表销售合同5份,且单份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供货合同扫描件、供货发票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供货发票与供货合同须对应)。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7、为了保证投标人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中的所列型号产品样品1个递交到招标人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