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电场预防性试验及缺陷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弶港风电场总装机404MW,方南风电场总装机容量150MW,蹲门风电场总装机容量170MW。国华(当涂)新能源有限公司当涂风电场总装机43.5MW。国华(射阳)风电有限公司射阳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199.3MW。神华(睢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睢宁风电场总装机容量36MW。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华海风电场总装机302.4MW,华海竹风电场总装机200MW。淮安汇智风电有限公司淮安风电场总计装机容量33MW。泗洪远能风电有限公司泗洪风电场总装机容量87.45MW。涟水聚能风电有限公司涟水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4MW。灵璧远景朝阳风电有限公司灵璧风电场总装机容量37.4MW。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上述公司根据投标报价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1.2招标范围:弶港风电场、蹲门风电场、方南风电场及光伏电站、睢宁风电场、射阳风电场、当涂风电场、华海风电场、华海(竹)风电场、泗洪风电场、涟水风电场、灵璧风电场、淮安风电场全场预防性试验及缺陷处理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为止。具体施工时间以电网停电时间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及电力行业相关现行规范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执行完成的风电场预防性试验的合同业绩2份。服务内容必须包括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全部或部分主要设备的预防性试验,主要设备指主变、断路器、高压开关柜等。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至少2份风电场预防性试验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及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最近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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