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开都河公司2023-2026年劳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534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 位于巴州和静县境内,距离库尔勒市约140km,距离营地最近的乡镇—先行乡约50km(沥青路面),目前在运电站为察汗乌苏水电站、柳树沟水电站,在建电站为霍尔古吐水电站,筹建电站为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和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哈尔嘎廷郭勒水电站、光伏电站等。开都河营地地处开都河中游山区深处,周围人烟稀少。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项目包括:为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 所属察汗乌苏水电站、柳树沟水电站、霍尔古吐水电站、和静抽水蓄能电站、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哈尔嘎廷郭勒水电站和光伏电站、库尔勒多能联合调度大厦等区域提供生产辅助人员、机关科室辅助人员和基建工程项目临时管理人员等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或者可替代性人员54人。主要负责(1)公司车辆运行管理:①车辆的安全经济运行、车辆派遣、车辆的保养维护管理,其中车辆维修保养、油料费、保险费由招标人承担;②职工上下班及休假接送、各电站和营地至库尔勒办事处之间的职工接送;③生产现场、前期基建项目的车辆运行及公司接待任务的车辆运行;④负责保证疆内公务用车;⑤负责按照发包人要求填报、维护车辆派遣系统,负责相应车辆油料、维修、保险、停车过路、审检等费用报销工作;(2)会务服务、资料整理、职工中转接待服务保洁、物流管理、电站生产区域保洁、库房辅助管理、生产辅助维护、建设项目工程技术和机电安装辅助管理等一般事务性辅助岗位劳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人员岗位要求及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计划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1.4项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劳务外包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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