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北仑电厂部分建筑物修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531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北仑电厂一期部分建筑物修缮工程:主要针对生产楼、检修楼、金工车间办公楼、档案室、空调机房、水泵房建筑物的外墙墙面、屋面防水、走廊吊顶、铝合金门窗、楼梯等基础设施进行整修;三期部分建筑物修缮工程:北仑电厂三期化学区域较多建筑物因为沉降、老化、氧化等因素,导致出现开裂、下沉、脱落等现象,产生了各种安全隐患,也影响了文明生产的形象。老脱硫废水楼墙面彩钢板锈蚀破损严重,导致雨水渗入室内;三期升压站、煤仓间、除氧器层的屋面排水沟为钢质材料,多年来氧化、锈蚀严重,导致雨水渗漏入室内,对室内的电气设施、设备带来了短路等安全隐患,也造成了室内地面的湿滑,影响运行人员的正常巡检;三期吸收塔、输灰通道区域因长期重型车辆碾压,道路管沟重型盖板破损较多,管沟沟沿损坏导致不平整,部分混凝土路面下沉、碎裂,排水不畅通。综上各方面的缺陷,拟对以上建筑物进行整修。
工期:本项目计划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场施工, 总工期为150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电厂建筑物修缮或施工工程(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电厂建筑物修缮或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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