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广西龙源风力发电 横县那莫150MW风电项目升压站建安、场区配电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476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横县那莫150MW风电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横县六景镇境内。横县位于广西东南部,南宁市东部。场址距横县直线距离约50.1km,距南宁市直线距离约51.1km,柳南高速G72 距场区东南侧约6.2km,场内有多条乡村路通至场区,对外交通便利。那莫风电场总体呈不规则多边形展布,南北方向最宽约 8.9km,东西最长约10.7km,总面积约 83km2,场区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150~300m 之间,相对高差为150m,总体属低山丘陵地貌。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N 22.89°~22.97°,E108.81°~108.91°。本工程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升压站位于广西南宁市横县六景镇六利村北侧200m,该升压站规模为 2×75MVA,升压站拟以 1 回 110kV 架空线路 T 接霞义山~淳州 110kV 线路,路径长度25km,送出线路网建。
2.1.2招标范围:横县那莫(150MW)风电场升压站土建、升压站安装、场区配电一揽子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范围:本风电场工程新建110kV升压站内的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电气二次设备(含综合自动化、涉网设备、通信设备等)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安装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消防设施安装;集电线路(电缆、电缆附件、导线、光缆及附件、避雷器等)所需的材料。
(2)负责升压站建安、场区配电工程标段内所有归投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及相应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的采购、监造、催交、供货、运输、卸车、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技术服务、现场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所有招标人采购设备、材料自到场后由投标人负责接车、卸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完整保管和移交等工作。招标人会安排主要设备的监造,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
(3)施工范围: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土建、安装,设备运输过程中涉及的迁改线、拆迁、协调等,消防工程、接地工程及附属工程、场内通信工程及临水临电的施工(过程中的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水源保护及治理、水保、环保措施保障),成品看护、工程完工后的绿色植被恢复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征占地协调配合和施工协调及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包含档案、环保、水保、消防、质量监督、并网手续办理和验收、竣工验收等),并最终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并网带电的全过程承包。
(4)合同范围内涉及的全部永久和临时占用林地、土地、坟地,和所产生的拆迁、补偿、协调、地表附着物赔偿等,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包括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工作都由投标人负责。
(5)从工程的施工准备到项目投产运行的各项建设手续办理(如并网审批及验收),林业、土地、环保、迁改线、水保、气象(防雷)、节能、消防、安全、质量监督、并网等各项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批复),以及因政府、电网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有关费用。
(6)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如设计配合、培训、设备调试,预制舱及其他电力一次、二次设备3年质保服务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保测评(升压站)、试验、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保险。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招标范围相关的所有工作。
(7)包含集电线路的25台箱变和电缆的现场装卸、保管、验收、检测、接货、仓储、倒运、安装等。
(8)本次招标不含工程监理、风力发电机组、集电线路的箱变和升压站设备采购,但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需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确保设计进度。
(9)投标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2.1.3服务期限:升压站工程:2023年7月5日-2023年10月15日;
集电线路工程:2023年7月20日-2023年11月30日;
送出线路工程:电网建。
首台并网时间:2023年10月15日;
全部并网时间:2023年12月20日前。
工程竣工移交时间:2024年3月15日前。直至投标人完成所有合同项下义务止。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三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10kV及以上升压站建安工程(包含建筑和安装)或35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10kV及以上升压站建安工程(包含建筑和安装)或35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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