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2023年至2024年脱硫剂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221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宁夏灵武发电 一期2*600MW、二期2*1060MW燃煤机组,一期一台1000m³粉仓,二期三台1140m³粉仓,实际使用量一二期共计约50t/h,预计石灰石粉使用量为32万吨,具体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标段(包),招标范围为:国能宁夏灵武发电 一期2*600MW、二期2*1060MW4台机组脱硫用石灰石粉,具体物料见下表: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石灰石粉 |
细度(250目)≥90%;碳酸钙含量≥90%;碳酸镁含量<5%。 |
吨 |
320000 |
2.1.3交货期:2023年7月1日起至招标方石灰石粉生产线投运或本合同量用完。
2.1.4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粉销售或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万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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