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聊城运营公司2×600MW#1、2机组汽轮机供热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219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山东电力 聊城发电运营 2×600MW#1、2机组汽轮机供热改造项目,包括#1、2亚临界600MW四缸四排汽两台汽轮机的供热改造(切缸),包括了#1、2机组低压缸切缸供热改造所需的所有设计、制造供货和安装、调试工作,通过改造扩容供热能力。
山东电力 聊城发电运营 “#1、2机组汽轮机供热改造项目”,包括#1、2亚临界600MW四缸四排汽两台汽轮机的供热改造(切缸)及引出的供热阀门等。包括连通管改造,低压缸切缸需要增加的低压缸等测点、测试,冷却蒸汽旁路阀门管道、低压缸叶片监测系统,相关的DCS和DEH系统控制功能完善、改造及调试试验、厂级SIS系统相关功能的完善等。该项目包括了#1、2机组低压缸切缸供热改造所需的所有设计、制造供货和安装、调试工作。
新增抽汽母管及其支吊架(包括弹簧支架、立柱组件等),支架应考虑连通管抽汽压力调整蝶阀的荷载。投标人负责将供热抽汽每台机组的支管接至供热母管并负责接口和安全校核,投标人负责每台汽轮机抽汽支管引出后的抽汽管道、抽汽快关阀、逆止阀、电动调节门等的设计和供货,直至设计安装到抽汽母管。投标人负责在抽汽母管分界口附近设置固定死点,死点尽可能靠近双方接口分界线,以保证供热管道上的力和力矩满足机组安全运行需要。本项目仅一个标包。
2.2 其他:本期工程工期:预计20个月,计划2024年6月份完成改造。
建设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但接受投标人自主现场踏勘,招标人提供便利的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低压缸零出力(或微出力)供热改造合同业绩2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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