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黄骅港内敞车、集装箱装卸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223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完成焦化公司焦炭产品在黄骅港的接卸、短倒、入库、仓储及出库等服务事宜,其中敞车的卸车、装箱预估量:30万吨/年;集装箱的装卸预估量:13000箱/年。
2.1.2招标范围:
2.1.2.1负责建立和管理焦炭产品到货、验收、接卸、短倒、入库、仓储、出库、库存及二次配送等方面的数据、台账和信息,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各种所需的报表、数据和信息,满足招标人的日常管理。
2.1.2.2负责到港焦炭产品的验收、接卸、短倒、入库。
2.1.2.3负责将到达货物的丢失、损耗等情况如实报告。
2.1.2.4负责随货文件的收集、检查、整理、管理、保管和移交。
2.1.2.5负责焦炭产品的安保、消防及在仓储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2.1.2.6负责焦炭产品的出库及监管工作。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日传送相关报表至招标人指定人员,包括每日的出入库情况、库存明细、客户库存及客户库存明细,招标人会定期不定期进行货物盘点(包括客户库存)。
2.1.2.7负责焦炭卸车过程中杂质的清理、焦炭抑尘等工作。
2.1.2.8负责产品的盘点工作及盘盈盘亏事项的处理。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1.4服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份货场货物管理或站台装卸服务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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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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