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水城环境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4-S035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清徐县 一、招标条件本项目清源水城环境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8154001)已在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项目代码:2411-140121-89-05-720440,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本项目在清源水城市楼片区、长罗侯片区、欧洲小镇片区建设地下管线工程、硬化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小品工程、土方工程、道路工程、假山水系工程、设备用房、门窗工程,停车场工程、乔万选故居配套用房、舞台工程、木栈道工程、连廊工程、公共厕所、配套附属工程等。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清源水城环境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不分标段):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招标范围:本项目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合格率达到100%。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清源水城环境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不分标段):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的责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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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xzw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