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盟岚县5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ZB-2024-08-0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岚县 一、招标条件 本格盟岚县5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10786000031001),已由吕梁市岚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期发电容量为5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光伏组件拟选用700Wp及以上单晶硅N型双面光伏组件,共77154块,直流测容量为54.45MWp。逆变器选用300kW组串式逆变器,箱变选用华变。升压站二期配套新建一台50MW主变、一座综合楼以及其他必要的配套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 001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格盟岚县5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PC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选址(不限于已给定所属乡镇范围),光伏厂区、进场道路(进入各光伏场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施工、光伏场地围栏(含围栏,要求围栏内侧与光伏区之间设置不小于3米宽的防火隔离带)内所有土建、安装工程(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数采装置、箱变、升压站设备等)、35KV集电线路、综合自动化设备、远动设备、照明、接地、通信、视频安防、消防、集控中心场站端设备及接入,光伏厂区监控系统接入铜鼓山电站内等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等。投标人负责全场站接地施工,并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防雷检测报告。及铜鼓山光伏电站35kV侧、主变、GIS扩建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实验、试验、检查测试、质量监督、能监办备案、调试试运、并网手续、投产移交、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水保、安全设施、消防验收、职业卫生、人身意外险及施工机械和设备险购买、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修复及完善等工作,负责办理光伏区及集电线等区域依法合规用地的政府手续:包含六部门核查批复、复合用地方案批复、租地协调(含第一年土地租赁费,土地租赁金额需和甲方确认)、水保(具体清表要求见技术部分)、青赔(含费用)等政府相关文件。 除明确由发包方负责的事项外的以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其中: 1.施工范围:负责220kV升压站内全部土建、电气、安装及调试工程,站内所有试验、保护定值(计算、备案)、调试(单体、分系统、并网启动)、全站全容量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按照全容量并网前山西省电力公司最新技术要求(如:一次调频、高低压穿越、场站建模、稳控、防孤岛及网络安全防护、并网检测等)及全容量并网后三个月内完成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要求的全部涉网试验、AGC/A/VC试验并取得相应试验报告;等保测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网络安全等级备案; 负责按照格盟集团远程集控中心接入技术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设备接入新能源公司太原生产集控运营中心(技术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主站接入费)工作;(满足格盟集团总部接入要求,技术配置要求)。 负责光伏场区桩基础、支架、组件、箱逆变、接地等全部土建、电气、安装和对应集电线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光伏场区设备单体调试、消缺、性能试验、试运、技术和售后服务,组件入场及并网后第三方性能检测等工作。 负责本标段工程的消防、水保、环保、文物保护、劳动与工业卫生、安全设施等的施工。 负责光伏场区平整、围栏安装、全场施工用水 负责本标段工程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含甲供材以及设备)的运输车辆牵引、卸车、保管、二次倒运等工作。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批复的环保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生态修复方案、林光、草光互补方案技术要求实施,并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包括:施工、组织验收并取得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证书)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实施全过程及验收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2、设备采购范围 负责除甲供材和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除光伏组件外其余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含备品备件、、满足生产运行要求的标识标牌、安全警示牌、挡鼠板等7S标准要求、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主材辅材等。 (2)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并对所有设备、材料(含甲供)保管及出入库管理,如有损坏、丢失需无偿补充并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验收及手续办理范围 负责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涉及到的各阶段所有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本项目能源监管办公室的备案工作。 (2)负责完成本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以及全过程全容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手续办理(包含咨询合同签订、费用支付),及现场验收工作,并取得各阶段质量监检报告、并网通知单或转序证明文件,如需分批次办理投标报价中均已包含。 (3)负责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全容量并网手续的办理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供用电协议、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设备批准书、计量点批复、计量验收、通讯验收等并网手续办理与协调),如需分批次办理投标报价中均已包含。 (4)负责架空线路特殊跨越(包括但不限于高速、铁路、道路、河流等)的手续办理。 (5)负责本项目由发包方组织的达标投产验收及档案组卷归档工作,并通过发包方的验收。 (6)负责办理本项目的环保、水保、节能、规划、职业健康、安全性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专项评价)、防雷检测、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消防三同时验收质检等全部专项验收工作。 (7)负责本项目全容量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如分批次并网,需按照分批次并网时间后3个月内取得对应批次申报容量的发电业务许可证)。 (8)承包人负责升压站、光伏场区(含集电线路、道路)占地以及施工临时征租地手续办理,迁移补偿、地表附着物的清理赔偿以及手续办理、复原、复垦、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相关费用及主管部门的验收费用,负责按照完成环评、水保批复文件中环保、水保的工程实施工作,以及过程中监理、监测工作。 (9)承包方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配合发包方办理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 (10)办理临时用林、地手续及林业砍伐证工作(光伏厂区林勘已经办理)。 (11)投标人承担上述工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4、其他: (1)承包人需按照晋劳监总函【2020】8号、榆能源函【2023】7号文件《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要求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手续,同时需与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包含管理、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现场需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完整记录施工期间的人员出勤记录并汇总考勤台账,承包人应承诺项目建设期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不发生农民工上访、舆情等不稳定事件。 (2)承包方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协调、入场道路协调、阻工协调、以及与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拜访、配合检查等外协调工作,本项目土地征租(承包人负责与政府签订的租地合同并支付首年租赁费,之后年份费租赁费由招标人负责(临时用地除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另除政府签订的征地合同、林业补偿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以外的青苗补偿、附着物赔偿、道路占用、道路协调、迁坟、集电线路补偿费用施工区域内需要迁移的电力、通信、热力、浇灌沟渠改线、临时占地租地及复垦费用等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负责项目建设光伏场区用地的租赁手续办理以及协调、场区余物清理、集电线路清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缆敷设、接地、施工道路、集电线路施工及清障等;项目占地租地发包方予以协助,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3)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所有人员的工伤保险、建安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以及承包人认为需要参加的保险,若因承包人未参与保险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其中,建安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应按招标方要求进行投保。 (4)投标人在中标后合同执行期间,若未按照本标段的工作范围完成相应工作,且发包方3次书面要求仍没有执行,发包方则有权另行委托,并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投标人应无条件同意。 (5)技术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服务等内容均属于承包方承包范围,承包方必须确保项目完全满足发包方正常使用且满足本合同要求的所有功能和标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要及时归档,归档资料满足相关档案管理标准要求,最终通过发包方的档案验收。本工程为PC施工总承包工程,电站移交前必须满足电网公司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6)承包人负责利用BIM软件完成本项目的建筑信息模型建设。 (7)承包人需配合发包方组织的全过程造价审核,否不予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工作。 (8)承包人负责县、乡、村级道路桥梁(含林业防火通道)使用协调费,租地协调费,土地租赁评估费,县、乡、村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各类协调费,负责缴纳县、乡、村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土地租赁保证金和安全施工保证金。 (9)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开工仪式以及过程中各级检查工作及相关费用。 (10)按相关文件做好安全生产费的支出和计提工作 (11)负责办理线路施工跨越(公路、铁路、林地、水库、燃气、电力、通信、热力等公共设施和浇灌沟渠改线)许可及方案编制。 (12)本工程含铜鼓山光伏电站内扩建工程,并负责所有相关手续办理。 2.2承包方式:PC施工总承包模式 2.3建设 2.5质量标准:设备、材料要求的质量标准:优质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行业和山西国际能源集团 验收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施工规程和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一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实施本项目。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PC)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投标人与拟派项目经理在“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案件记录。 3.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EPC)或同规模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3在格盟集团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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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xzw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