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3421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榆社县一、招标条件 本 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数字化管理建设(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3421001),已由以榆经开审批批字【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统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围绕安全生产、智慧环保、应急管理、封闭化管理等领域,建设集安全生产与应急处置、环保数字化监管、园区封闭化智能管理、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园区综合管控平台,前端感知类包括视频监控8台、高空瞭望摄像头3台、车辆卡口1套、车辆道闸1套、环境监测10台(套)、智能物联网关4套物联感知设备,以及数字化园区综合管控平台的日常运维等。同时,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23〕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完成省安全等级复核验收和化工园区认定过程中要求整改、新增等相关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数字化管理建设围绕安全生产、智慧环保、应急管理、封闭化管理等领域,建设集安全生产与应急处置、环保数字化监管、园区封闭化智能管理、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园区综合管控平台,前端感知类包括视频监控8台、高空瞭望摄像头3台、车辆卡口1套、车辆道闸1套、环境监测10台(套)、智能物联网关4套物联感知设备,以及数字化园区综合管控平台的日常运维等。同时,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23〕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完成省安全等级复核验收和化工园区认定过程中要求整改、新增等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数字化管理建设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生产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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