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西热利华公司生产项目仪表组件加工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3-1-22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西热利华公司生产项目仪表组件加工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西热利华公司生产项目仪表组件加工框架协议招标
2.4 交货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交货地点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5 交 货 期: 订单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交货(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委托加工硅表套件约50套、钠表套件约50套、POM套件约500套、电导电极约600套、氯离子分析仪约100套、TOC分析仪约100套及其他仪表配件,详见采购需求和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承诺了解实际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仪表或电极或仪表套件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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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
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
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dljc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