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南车站2023年铁路沿线车站应急处突、站场看守、视频巡查和临时身份证明制证业务外包”(招标编号:ZBDL-2023-46)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南车站2023年铁路沿线车站应急处突、站场看守、视频巡查和临时身份证明制证业务外包”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南车站2023年铁路沿线车站应急处突、站场看守、视频巡查和临时身份证明制证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计1个包件,包件内容:广州南车站2023年铁路沿线车站应急处突、站场看守、视频巡查和临时身份证明制证业务外包服务采购。
具体实际采购服务数量以实际供给数量为准结算,实际支付金额以扣除违约金及核减考核金后金额为准。中标金额不含税服务费单价不因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税收政策调整,则税价合计金额相应调整。其他具体内容如下:
2.1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广深铁路股份 广州南车站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为其提供应急处突、站场看守、视频巡查和临时身份证明制证业务服务。
2.2配送
2.3服务范围:服务期内按招标方需求提供应急处突、站场看守、视频巡查和临时身份证明制证业务等服务。
2.4采购预算及服务期限:约人民币20770080.00元(含税,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数量为准结算),初步采购期限均为1年,如遇政策调整等原因出现服务调整或终止情况,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由中标单位自行聘请人员和自担费用、风险、责任,确保满足招标指定的各项服务。
预计采购明细详见附件:采购内容明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服务招标要求,并未被“信用网站” 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网站 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截止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成立并运营满3年。
3.4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为容许从事保安(安检)相关业务资质的单位。【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业务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5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以上高铁站、普铁站、地铁铁路或民用机场等同类保安服务,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的保安(安检)服务项目)。
3.6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主管税局同意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等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的任意一种即可)。
3.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参加招标、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2020年1月1日至竞标截止日前5天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二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日内在“裁判文书网”网站 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筛选关键字应分别包括①“投标人”、“单位行贿罪”;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罪”;③“拟委派的
3.8未在近两年内(2021-2022年)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或一般C类及以上安全事故。
3.9与招标人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在铁路广州局集团 管内没有投标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