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集团 星甸 2024年污水处理结晶盐收运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5-230JOC0077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环境集团 星甸 2024年污水处理结晶盐收运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编号:0675-230JOC0077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南京环境集团 星甸 2024年污水处理结晶盐收运处置服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南京环境集团 星甸 2024年污水处理结晶盐收运处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京环境集团 星甸 2024年污水处理结晶盐收运处置服务:
(一)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核查,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一般固废处置能力。同时具有运输资质,或者与相关运输单位签订有合同。投标人需提供环评报告批复、环保验收报告和排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核查)
(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系统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在税务网站上查询到相关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类似结晶盐处置项目;(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来未受到环保类、应急类、自然资源类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其他要求: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二)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三) 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