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威科创基地南北区智慧食堂(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四威科创基地南北区智慧食堂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威科创基地南北区智慧食堂
2.2 招标编号:TC23960HW
2.3 数 量:1套。
2.4 主要功能要求:通过智慧食堂管理平台及相关硬件设备,全方位支撑食堂日常管理,实现食堂运营与数据准确性。
2.5 交付
2.6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详细设计方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如业主场地不具备进场条件,供货周期顺延。涉及到分批次到货的,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成立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2022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项目单个合同总金额100万(含)以上(合同清单中需含有智慧食堂相关设备)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附带有技术要求或者指标或技术协议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乙方为投标人),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乙方为投标人)、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合同金额、技术指标或可以体现业绩相关性的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在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或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书面承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特别告知:
投标人对响应条款应承担履约责任,若中标签约后无法按合同履约,将纳入电子科技集团 供应商负面清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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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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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dljc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