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航发南方工业 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623-2375N2101188 2.2 招标项目 2.3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方案拟采用厂区现有建筑屋面和停车场区域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适合建设光伏的具体厂房屋顶面积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投标人应自行确定可实施区域面积,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2.4 经营模式:光伏发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运营期内,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每月与电网的电力交易价格打折后的价格向招标人收取电费,收取期限与运营期限一致。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两个标段。
2.6投标人应对上述两个标段同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2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交付后的项目管理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在其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牵头人为该项目交付后的项目管理人。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其中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具有单个装机容量为5MW及以上的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其他要求: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项的任一情形。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项目合同主责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4日17:30时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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