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02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江苏华电扬州(一期)30.294MW户用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江苏华电扬州(一期)30.294MW户用光伏项目本次规划组件安装容量33.4006MWp,逆变器安装容量30.294MW。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权灭失或资源条件不足,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招标容量进行建设,对实际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暂定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7.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3个单项合同容量5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或1个单项合同容量2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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