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南 2024-2026年度燃煤接卸及清理二级规模化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17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南 2024-2026年度燃煤接卸及清理二级规模化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
2.1.1本华能河南 2024-2026年度燃煤接卸及清理二级规模化采购项目包含3个标段,项目地点分别为:
标段1沁北电厂2024-2026年度汽车煤接卸及火车煤清理厢底服务项目:河南省济源市;
标段2洛阳热电2024-2026年度燃料保洁及清车底服务项目:河南省洛阳市;
标段3安阳热电2024-2026年度煤场管理及汽车煤接卸服务项目: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2.1.2项目简况:本项目为 河南 所属单位2024-2026年度燃煤接卸及清理二级规模化采购
2.1.3项目计划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1沁北电厂2024-2026年度汽车煤接卸及火车煤清理厢底服务项目:负责厂内汽车煤接卸及火车煤清理厢底,组织汽车入厂煤按指定位置接卸,负责运煤司机及车辆安全管理,经翻车机翻卸后的车皮内余煤清理,负责因车皮类型与翻车机不匹配的人工卸车,清理出来的积煤距轨道不小于1.5米,按标准关闭捆绑车门,积煤临时覆盖,并将积煤转运到指定煤场,负责翻车机煤篦子清理和除大块器除出来的杂物清理,负责招标人厂内铁路沿线杂草、杂树、杂物等的清理,负责煤场出入口卫生清扫;负责翻车机周边排水沟清理。负责所辖区域的卫生需满足环保标准。负责煤场内倒运及掺配。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2.2.2标段2洛阳热电2024-2026年度燃料保洁及清车底服务项目:负责输煤现场区域和输煤附属建筑物,包括所有转运站、煤场、输煤栈桥、碎煤机室、煤仓间、燃料集控室、煤场周边排水渠、拉紧装置下方地面卫生等燃料管辖范围内的地面、顶棚、门窗、内外墙等现场所有建筑物的卫生清洁及消杀工作;负责煤水处理间、煤泥沉淀池周边区域、煤场周边区域、事故煤斗、汽车衡区域、厂内煤场道路、卸煤广场及周边区域等清理及卫生清扫工作;负责专用线国铁列检所、机车整备间等生活垃圾定期清理;负责翻车机楼、国铁列检楼、机车整备间、李屯站宿舍楼化粪池定期清理工作;协助输煤系统撒煤堵煤处理;负责完成以上工作,投标方人员不得少于18人。
负责翻车机区域火车车底清理及周边道路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将清车底积煤转运至煤场;负责将清车底清理的杂物运走并处理;负责翻车机煤篦子清理、捡杂等,杂物运走并处理;负责将清车底清下的煤进行篷布覆盖;负责空车车门的扎紧;负责夹轨器以西,重车线、空车线、翻车机本体设备、煤篦子层以外区域卫生清扫工作等;负责管带机沿线、铁路专用线沿线及周边区域杂草、灌木定期清除;负责完成以上工作,投标方人员不得少于8人。
负责完成火车来煤冻煤接卸,负责翻车机煤篦子杂物余煤清理、冻煤块破碎及相应零星工作。负责完成对火车车皮积煤清理,将车门捆绑牢固,将车皮内外,包括车梁、弹簧、勾销上的煤粉清理干净;出现冻煤时间段内,人数应满足同时清理三节车厢以上要求,且单节车厢清理时间不超30分钟;其他时间段内人数以满足现场要求为标准,保持火车接卸的连贯性。
以上工作范围内的消耗用品、工器具、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等费用由被委托方自理。
如清理过程需使用吊车,由被委托方方负责。
2.2.3标段3安阳热电2024-2026年度煤场管理及汽车煤接卸服务项目:负责提供50型号装载机贰台,并承担装载机的燃油、保养维护费用;负责运煤车辆从入厂到出厂的引导、接卸、车辆冲洗和维持车辆厂内秩序等工作;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煤场分类堆放和煤场整形;负责煤场至地下煤斗煤篦子的上煤作业,并配合甲方新开发的生物质秸秆、活性炭等燃料的接卸、掺配和上煤;煤场上煤时应按照电厂要求正确使用煤场筛分机,筛分机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及时汇报;负责煤场北侧广场、煤场南侧引道、汽车衡行车道以外区域文明卫生的清扫和保持,采样机余煤清理,煤场四周透风墙板、煤场内控制箱外壳和各管道上积尘清扫,满足文明生产与环保标准。
各标段情况及限制中标原则详见下表:
标包 | 标段 | 标段名称 | 中标原则 |
河南 2024-2026年度燃煤接卸及清理二级规模化采购 | 1 | 沁北电厂2024-2026年度汽车煤接卸及火车煤清理厢底服务项目 | 同一投标人可以投1个或多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综合排序均排名第一时,可同时中多个标段。 |
2 | 洛阳热电2024-2026年度燃料保洁及清车底服务项目 | ||
3 | 安阳热电2024-2026年度煤场管理及汽车煤接卸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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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燃煤发电机组设备维护,或燃煤发电机组生产现场保洁清扫,或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卸煤或车底清扫,或煤场管理,或煤场设备维护服务等相关业绩。
3.2.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在投标方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3.2.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3.2.4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