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 接续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及勘探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06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 接续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及勘探报告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 接续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及勘探报告编制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5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至完成748公顷勘探面积止。
2.6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北方魏家峁煤电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境内,距准格尔旗政府驻地薛家湾约50公里。本项目根据魏家峁露天煤矿生产用地规划,需对北方魏家峁煤电 准格尔矿区魏家峁露天煤矿一期工程接续用地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及勘探报告编制。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对北方魏家峁煤电 魏家峁露天煤矿接续用地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及勘探。负责组织文物管理部门专家进行文物考古调查现场踏勘工作,并取得自治区文物局关于文物调查的复函,根据采区分布及文物主管部门要求分批次编制文物考古勘探报告,总面积约748公顷,每批次的文物考古勘探报告须通过招标方所在地文物管理部门的验收,并取得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考古勘探项目批复。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勘探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年至少1份文物勘探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如未提供上述关键页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