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扩建二期工程接入系统专题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05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扩建二期工程接入系统专题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扩建工程规划建设四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扩建一期工程采用华龙一号技术融合方案,本期工程为扩建二期工程,拟采用华龙一号技术融合方案。
2.3 标段划分: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扩建二期工程接入系统专题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照甲方通知开展工作,具体进度要求详见附件《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二期工程接入系统专题任务书》。
2.6 招标范围:提出核电厂接入电力系统的具体方案、电厂接入系统电压等级、出线方向和出线回路数以及配套输变电工程量估算等;
研究核电厂接入电力系统后,对电网安全稳定及运行方式的影响及需要采取的措施;
推动核电厂接入系统工作,促进电网与电源的协调发展,为核电厂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提供指导性的意见和设计依据。
接入系统专题通过相关评审,取得电网公司的批复意见。
承办本专题工作大纲与质保大纲的专家评审会。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二期工程接入系统专题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有1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接入系统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需包括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反映上述内容的合同关键页等)。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