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飞灰危险特性鉴别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2-364)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飞灰危险特性鉴别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 规 模: 华能珞璜电厂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运营四台360MW和两台600MW发电机组。根据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项目建设的通知》,华能珞璜电厂建成燃煤耦合污泥发电试点项目。该项目依托#3-#6燃煤机组,任意组合掺烧含水率≤30%的市政干化污泥。其中#3和#4机组单机掺烧比≤8%,#5和#6机组单机掺烧比≤5.3%,当#3-#6机组发电负荷合计低于672MW则#5或#6机组单机掺烧比≤8%,全厂掺烧规模为343t/d。
2.3 标段划分: 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飞灰危险特性鉴别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2.5 服 务 期: 投标人须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应立即派分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工作,12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别方案编制、现场采样及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备案等工作。
2.6 招标范围:按《危险废物名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要求开展飞灰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具体项目参数如下:
1)项目实施后,每年约增加飞灰35795.4吨,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要求,采集鉴别固体废物份样数,样品采集分次在一个月内完成。
2)鉴别监测因子应根据固体废物产生过程综合分析得出,包括而不限于腐蚀性pH、浸出毒性、毒性物质含量等。
3)取样要求需严格依据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具有至少1件相关案列数,并提供网页页面的截图。
(3)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若因投标人自身资质问题不能完成样品的全部检测项目,拟将不能完成的样品检测项目分包给其他承包商的,此情况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注明拟分包的单位及分包的检测项目,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且分包商与承包商检测能力附表涵盖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 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