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黄河重点生态区(临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山西黄河重点生态区(临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3】6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市县配套资金、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山西黄河重点生态区(临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分为吕梁山东麓水土保持区、汾河谷地复垦修复区、太岳山水源涵养区3个修复分区,共部署28个子项目,对临汾市374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进行修复治理。 2.2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山西黄河重点生态区(临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包含所涉工程的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原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依旧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投标人(企业)在“信用”网站( ">sxhxcqg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
招标人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