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170)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年度工程配套新能源预制舱委外加工框架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次框架采购预计周期为一年,预估一年采购金额为6500万元。本框架招标数量,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招标人不保证采购的数量,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数量,最终采购量和规格以实际项目落地后为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次为框架协议项目,以具体订单交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QT-1702 | 工程配套新能源预制舱委外加工 | 国电南自年度工程配套新能源预制舱委外加工框架采购项目 | 10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配套新能源预制舱委外加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单层面积大于100㎡的预制舱不少于2套的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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