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库尔勒发电 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EPC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0310-ZBZX-技改-20230215
招标代理
1、项目概况:
深圳能源国电库尔勒发电 位于库尔勒经济开发区东部边界外约0.30km,西北距库尔勒市中心城区约14.5km,西南距开发区南边界10km,西距库尔勒经济开发区3.5km,南距西尼尔水库7km,属城市近郊电厂。公司#1、#2机组采用高尘型SCR烟气脱硝工艺,每台锅炉设两台SCR反应器,布置在省煤器与空气预热器之间,液氨系统及脱硝装置由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催化剂按照2+1布置,现因厂内氨区属于液氨三级重大危险源,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考虑环保政策要求及氨区运行对厂区和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国电库尔勒发电 计划对脱硝还原剂制备工艺进行技改,由液氨工艺改为尿素工艺。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
4.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本项目采用EPC承包方式,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建成满足本工程SCR脱硝装置运行要求的尿素水解制氨工艺及精准喷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设备供货(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置加工、土建施工、装修、工程安装、可能涉及的厂内现有设施改造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项目前期专项项目评价及后期专项验收(环评及环保验收、安评、安全及职业健康验收、消防申报、消防验收等)、消缺、培训、考核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现有液氨蒸发工艺系统及附属系统的拆除、配合完成项目后评估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4.2计划工期:正式投运不得晚于2024年11月30日,分步实施,两台机组接口施工利用两台机组停机检修时间,计划检修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单机停机时间为34天(含机组启、停机时间,具体日期以省调批复为准)。
5、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5.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
5.3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5.4投标人近十年(2013年01月01日至今)的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新建或改建尿素水解制氨脱硝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不得少于1项,投标人须提供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内容(能反映出单机容量及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对应的投运证明(已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等,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或公章;
5.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或公章,格式自拟)
5.6投标人须在“信用”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3年8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9月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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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