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公-安新村等13个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YD14100220230824FS-013-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市尧都区公-安新村等13个小区改造项目已由临汾市尧都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尧行审发[2022]236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改造内容包括小区栏杆油漆、大门门禁系统、楼道窗、楼宇门、屋面防水保温、落水管、楼梯间扶手更换、楼梯间美化、室外硬化、室外给排水、暖通改造工程等。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标段一:临通佳苑小区、太茅小区、邮电小区改造,面积共计7.94万㎡ 标段二:畜牧小区、警苑小区等6个小区改造,面积共计6.3766万㎡ 标段三:临汾学院小区、气象小区改造,面积共计2.1289万㎡ 标段四:尧乡花苑小区、公-安新村小区改造,面积共计7.46955万㎡ 2.6计划工期:5个月(152日历天) 2.7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2804.332018万元,其中 标段一:临通佳苑小区、太茅小区、邮电小区改造 计划投资:851.715454万元,建安工程费用:832.043454万元,设计费用:19.6720万元 标段二:畜牧小区、警苑小区等6个小区改造 计划投资:830.83202万元,建安工程费用:811.59892万元,设计费用:19.2331万元 标段三:临汾学院小区、气象小区改造 计划投资:389.595267万元,建安工程费用:379.913367万元,设计费用:9.6819万元 标段四:尧乡花苑小区、公-安新村小区改造 计划投资:732.189277万元,建安工程费用:715.029277万元,设计费用:17.1600万元 2.8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深度;工程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3.1.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当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1.4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执业资格或本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5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施工方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4.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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