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南岳阳发电 2023-2026年厂区环境监测和
在线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比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2-26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 2023-2026年厂区环境监测和在线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比对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电厂共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1、#2燃煤发电机组于1991年底投入运行,二期工程#3、#4燃煤发电机组于2006年3月和5月投入运行;三期工程#5、#6燃煤发电机组于2011年1月和7月投入运行。6台机组均采用直流冷却、电除尘、气力干除灰、刮板捞渣机-湿法除渣、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 电厂循环冷却水水源为长江/芭蕉湖。
电厂六台机组出口烟道均安装了环保在线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因子包括烟气烟温、烟气流速、颗粒物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湿度等。数据通过互联网 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含氧量通过HORBIA分析仪测量,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通过西克、杜拉革两种粉尘仪测量,烟气流速通过矩阵式流量计进行测量,温压流测量装置测量烟气烟温。
根据《火电厂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省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我厂进行环境监测和环保在线CEMS系统比对监测服务。
2.3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三年。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 电厂厂区及厂界空气质量、噪声、各类废水、循环水水质等环境质量监测;
2.4.2 环保在线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和湖南省电力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子站和平台主站的数据的比对、校验;
2.4.3 突发环境应急响应服务。
2.4.4 所有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盖CMA章。检测及比对结果必须获得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CMA认证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以来,2个及以上环境监测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
3.2.4 是否接受代理商:不接受。
3.2.5 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