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南湖一矿进场道路维修、运煤道路维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10743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大南湖一矿属于哈密煤电公司配套项目煤矿,是西电东送战略哈密亿吨煤炭基地项目的组成部分,是东疆地区最早建成也是目前唯一获得核准的千万吨矿井,生产原煤主供大南湖电厂(2×300MW)和花园电厂(4×660MW)。矿井位于哈密市南湖乡境内,北距哈密市区84km,井田面积约75.28km2。矿井2012年5月16日形成首采面开始试生产。
2.1.2招标范围:
目前进场公路、运煤道路部分道路破损,影响行车安全。为保障车辆运行安全,部分道路修复。
2.1.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
2.1.4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1年。
2.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合同业绩2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合同内容须体现沥青路面施工,若合同中未提供沥青路面,可提供其他由用户盖章的证明文件;2.单个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须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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