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务核心系统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3-23162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华融资产管理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新业务核心系统实施项目(招标编号:0733-231625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采购内容
建设新业务核心系统,构筑四项基本能力,即全业务适配、全方位协同的业务经营拓展能力,可追溯、可扩展、适应多层次管理目标的资产管理能力,制度基于流程、流程植根系统的技防管控能力,标准化、灵活便捷的业务操作处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3.合格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处罚时间)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
3.3. 投标人未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需具备金融行业至少2个(含2个)主业核心系统实施服务案例;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技术开发实施能力和专家队伍、拥有超过200人的开发实施团队,团队管理规范、人员较为稳定,并保证资源可用于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6. 若投标人为在已成型产品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供应商,须提供已成型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证明。若已成型产品非投标人自行研发的,还需取得相应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7.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5日,每日9时至16时。
4.2招标文件
ta>没有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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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