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邮政集团 :CECOM-2023-BD02-0462
三、项目概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四、招标内容:
西城分拨直投中心进出口邮件的全环节处理外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处理中心的工艺方案设计,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配套的工程服务,设备维保及备品备件,相关信息系统,场地人员外包等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服务。
阶梯档 | 月日均处理量(万袋件) | 各阶梯招标限价(元/袋件)(含税) |
1 | 12以下 | 0.2550 |
2 | 12(含)至15 | 0.2375 |
3 | 15(含)至18 | 0.2202 |
4 | 18(含)以上 | 0.2066 |
注:
1、取数口径:新一代系统-过程管控-处理量总量统计-出口车间,分拣封发件数、总包经转量(总包数)和散件外走量。
2、实际结算单价按当月日均业务量到达区间对应的各阶梯单价,对全业务量进行统一结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3、各阶梯招标限价(元/袋件)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工艺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设备扩建费、维保费及备品备件费、相关信息系统、建筑工程规费;处理中心生产人员、管理人员等运营团队的全部人工成本(含管理费、保险等)、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
4、服务期:五年。(365天,24小时作业)
5、合同期满或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所有设备归甲方(邮政公司),且乙方保障合同期满时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邮政相关分拣设备的验收标准。
6、交货期:签订合同90日内满足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且具备验收和投产条件的工期要求。
7、招标人不承诺业务量,按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
(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5.被列入邮政集团 及下属北京市 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90日内满足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且具备验收和投产条件的工期要求;
8.投标人须提供设备能够与“新一代寄递平台系统”互联互通的承诺书;
9.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限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发售: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二)购买采购文件
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
1、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本。
2、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
支付(方式):
(1)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
没有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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