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神东中心矿区二期(南线)供水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30320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神东中心矿区二期(南线)供水工程,乌兰淖尔水源地设计规模2.0万m³/d。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乌兰淖尔水源地建设,水源地33眼水井通过连井管线输
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第四标段:神东中心矿区二期(南线)供水工程(乌兰淖尔水源地供配电)。在乌兰淖尔水源地新建开闭站一座,其中Ⅰ回路引自纳林希里35kv变电站914出线,Ⅱ回路引自纳林希里35kv变电站922乌兰淖尔11#杆;新建架空线路7.956km,电缆敷设共计1083m,行进至加压泵站。
以上标段的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主管道及水泵为甲供,具体详见甲供材料清单。
计划工期:第四标段:神东中心矿区二期(南线)供水工程(乌兰淖尔水源地供配电):228日历天(不含冬歇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13日。
以上标段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建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第四标段:神东中心矿区二期(南线)供水工程(乌兰淖尔水源地供配电)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且必须与官网查询一致。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体如下:
第四标段:神东中心矿区二期(南线)供水工程(乌兰淖尔水源地供配电)投标人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对应的发票查验明细(验真)截图(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第四标段:神东中心矿区二期(南线)供水工程(乌兰淖尔水源地供配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在投标单位注册的相应有效的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官方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注:①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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