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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能效提升改造(改造后性能试验)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6     浏览:0    

(招标编号:CHDTDZ159/17-TS-001)

一、   招标条件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 相关技改项目安徽华电宿州发电 2号机组能效提升改造(改造后性能试验)已由华电集团 安徽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2×63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号机组计划工期2023年9月1日—12月9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59/17-TS-00101

宿州公司2号机组能效提升改造(改造后性能试验)项目

2号机能效提升改造后主机性能试验、2号机修后汽门流量特性试验、2号机修后滑压曲线优化试验锅炉效率试验、锅炉动态分离器及制粉系统性能鉴定评价等试验。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宿州公司2号机组能效提升改造(改造后性能试验)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类一级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等级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同类型性能试验合同业绩,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没有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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