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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1
华能苍南2号海上风电项目配套储能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6-2-249)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1. 招标条件本华能苍南2号海上风电项目配套储能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华能苍南2号海上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苍南县东部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23km,水深约20m~26m,自场区西北至东南水深逐渐增大。项目规划容量300MW,场区东西长约8.5km,南北宽约5.3km,规划面积约44.5km2。按风电场容量 6% 配置储能装置,储能出力时间按 1h 考虑,本期配置6套3.15MW/3.15MWh储能单元及附属设备。
2.2规模:本工程储能系统设计容量按18MW/18MWh 配置(有功输出不低于18MW)。
2.3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储能系统的全套方案设计(设备内部设计);(2)储能设备土建基础设计提资;(3)储能系统设备、区域内及预制舱内电气一次(含电缆、电缆支桥架、低压配电及附件)、电气二次(含通信、监控)、消防、暖通、照明、接地等辅助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施工、设备调试;(4)储能系统整体调试、储能系统检测(电池检测)、与二次并网设备的联调(包括AGC/A/VC、一次调频等)、与辅助系统的联调(消防、火警等)、相关并网试验、验收等服务;(5)储能基础、电缆沟、场区及道路硬化、防爆墙、围栏及其基础等土建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及承试类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15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包括项目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需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封面、合同范围、证明电池种类为磷酸铁锂电池的合同页或技术协议书关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2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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