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4/16-JL-001)
一、 招标条件
云南华电镇雄发电 2×600MW机组镇雄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已由华电云南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4/16-JL-00101 | 镇雄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 | 镇雄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镇雄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技术监督局(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电力工业甲级资质。
8.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 1个 300MW 级及以上超临界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9.不接受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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