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新能源公司济源大岭四期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468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济源大岭四期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线路起迄
(一)新建单回路架空线路
新建单回路架空线路路径长度5.24km,导线选用 2×JL/G1A-240/30 钢芯铝绞线,地线选用1根24芯OPGW 光缆和1根JLB20A-100铝包钢绞线;新建杆塔数量:19 基角钢塔,其中直线 10 基,耐张 9 基。
(二)利旧单回路架空线路
利旧单回路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8km,更换导线、地线,导线更换为JNRLH3S/G5A-300/40 间隙型倍容量导线,地线将其中一根 GJ-80 更换为 24 芯 OPGW 光缆。
(三)利旧双回路架空线路
利旧双回路架空线路路径长度 5.4km,导线利旧,更换1根地线,将原1根普通地线 GJ-80 更换为 1 根48芯OPGW光缆。
(四)铁塔改造5基
1.本期新建大岭四期~承留110kV线路钻越陡沟~荆华220kV线路161#-162#档,现不满足最小电气安全距离要求,本期需在陡沟~荆华220kV线路161#小号侧30米处新立一基2K1-ZB1-30 米直线塔,162#小号侧 30 米处新立一基 2K1-ZB1-24 米直线塔,原 161#、162#杆塔拆除,导、地线不更换,增加相应导、地线金具。
2.本期新建大岭四期~承留110kV线路钻越陡沟~荆华220kV线路171#-172#档,现不满足最小电气安全距离要求,本期需在陡沟~荆华220kV线路171#小号侧30米处新立一基2K1-ZB3-39米直线塔,172#小号侧30米处新立一基2K1-ZBK-42米直线塔,原 171#、172#杆塔拆除,导、地线不更换,增加相应导、地线金具。
3.本期新建大岭四期~承留 110kV线路需利旧110kV荆翔T虎线9#-12#段线路,需在 9#塔小号侧30米处新立一基1A3-DJ-21 米终端塔,9#-12#段导、地线更换,增加相应导、地线金具。
(五)对侧变电站改造
110kV承留变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1个110kV备用主变进线间隔。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济源大岭四期100MW风电项目配套110kV送出工程,投标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土建施工,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投标人最终提交的应为完整的送出工程,可直接用于送电。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2.1.2.1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
(1)投标人负责110kV送出线路工程(含5基改造塔)土石方开挖、回填、杆塔基础、电缆沟、防雷接地工程施工;负责杆塔制作、安装、地脚螺栓安装、导线架设、电缆敷设、架空和地埋通信光缆敷设、金具安装等。
(2)投标人负责110kV承留变电站新建出线及备用主变进线间隔的一二次设备改造等全部工作,包括所有土建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卸车保管、二次运输、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协调对端变电站停电,直至并网移交等全部工作。
2.1.2.2手续办理及协调:
(1)投标人负责本工程开工前至正式并网期间的各种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与省市电网各级单位、交通部门(高速管理部门等)关系协调、施工许可(包括跨越、停送电等)、检查验收及其他手续办理;负责交通、林业、乡镇等部门的关系协调、施工(跨越)许可、跨高速手续办理及其他手续办理。
(2)投标人负责取得电网公司关于同意拆除电网公司原有杆塔及利用电网公司原有杆塔、导线的协议,并承担全部费用。投标人负责本送出工程涉及的线路钻越、跨越停电协调,对侧间隔停电协调,接入原承留变相关二次设备协调,并承担全部费用。
2.1.2.3征租地及协调: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涉及的施工临时用地租地和永久用地(塔基及直埋电缆占地)征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障碍物移除恢复、施工协调、施工临时道路的修建及临时用地的复耕等;负责线路路径走向协调,并承担上述工作全部费用。施工完成后需移交所有补偿协议。
2.1.2.4专项验收工作:投标人负责按照、行业及电网规定开展专项验收工作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环保、电磁辐射、安全等专项验收。根据专项验收规定,需要在施工期间进行过程监测的,投标人应提前委托相关单位。
2.1.2.5 投标人负责根据规定委托行业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结束后,提交质量监督检查报告。投标人负责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2.1.2.6投标人负责按照电网公司、招标人规定内容及格式,提供全过程档案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完成档案资料验收移交;本工程电网回购时配合招标人完善、提供相关资料。
2.2 其他:工期为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4个月,计划2023年6月30日开工,2023年10月30日前具备送电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三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同类型标的物(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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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